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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函轉教育部 115 年 4 月 27 日修正發布之「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」(下稱實施要點)及徵件表件各 1 份,請轉知貴屬單位踴躍推薦參加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 115 年 5 月 6 日臺教社(三)字第 1152401255B 號函辦理。
二、另本次實施要點修正重點,摘述如下:
(一)第 6 點:增訂相關參選限制。
(二)第 8 點:增訂獎金額度。
(三)第 9 點:增訂推薦單位即時通報、撤回推薦機制及審查階段事蹟不實或違法之適用規定。
三、貴機關擬推薦參加本市 115 年度「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」初審之案件,請於 115 年 6 月 29 日前(以郵戳為憑),將推薦名單及相關表件寄(送)達: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社會教育科(地址: 730201 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 36 號南瀛大樓 6 樓),電子信箱: wshgreen@mail.tainan.gov.tw ,電話:(06)299-1111 分機 6131 王小姐,以利本市進行初審,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,不予受理。
四、檢附旨揭修正要點及推薦表件如附件。
五、前項要點及推薦表件可至教育部網站(http://www.edu.tw)/ 認識教育部/本部各單位/終身教育司/電子布告欄下載。




